1.新生的党组织关系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转接:

(1)党组织关系归属北京市委、天津市委、河北省委、山西省委、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、辽宁省委、吉林省委、黑龙江省委、上海市委、江苏省委、浙江省委、安徽省委、福建省委、江西省委、山东省委、河南省委、湖北省委、湖南省委、广东省委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、海南省委、重庆市委、四川省委、贵州省委、云南省委、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、陕西省委、甘肃省委、青海省委、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、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、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、中共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委员会、中共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、中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,无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党组织关系转接必须通过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“党员E先锋”系统进行转接,具体转接方法请咨询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;

(2)党组织关系不归属(1)中有关党组织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(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党员等),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,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“北京科技大学****学院党委”,去处为“北京科技大学****学院党委**** 党支部”;

(3)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,请电话咨询本人所录取学院的党委办公室。

2.所有新生的团组织关系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转接:

(1)新生的团组织关系归属北京市管理的非定向学生,无需开具介绍信,通过“北京共青团”系统进行转接,具体转接方法请咨询团组织关系所在团委;

(2)新生的团组织关系不归属北京市管理的非定向学生,无需开具介绍信,通过“智慧团建”或所属省市相应的管理系统进行转接,具体转接方法请咨询团组织关系所在团委。

(3)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,请电话咨询本人所录取学院的团委(总支)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