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学生资助
学生服务
心理教育
学业辅导
生涯指导
工作机构
学院通讯录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学生工作 > 学生资助 > 正文
发布日期:2025-07-31点击: 发布人:
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、服务期在3年以上(含3年)的,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,本专科生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)每生每年不高于20000元,分3年补偿完毕。
上一条: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
下一条:绿色通道
本科生助手 研究生助手